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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驰招租公示(原集美站西侧一楼、二楼部分场地)

来源:厦门公交集团 发布时间:2024-04-08 17:18 浏览次数:995次

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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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方式:以上场地按现状公开招租。

三、承租条件:

1、竞租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自招租公示发出之日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竞租人不得将该场地自行转租、转让。

3、无论何种原因,与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法律、经济或其他纠纷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或竞得该招租标的后未履行合约规定的任何独立法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自然人(包括受委托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竞租

四、标的说明

1场地招租信息及细则详见招租文件并按现状招租,招租方按租赁标的物现状移交于竞租人,以上租赁标的物部分为无遮挡场地,竞租人需按招单位要求搭建隔离墙且需保持原有消防通道畅通,招单位按租赁标的物现状移交于竞租人,隔离方案、隔档材质、装修方案等均需经招单位确认。如竞租人装修方案未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擅自施工,装修期间破坏租赁标的物外观及主体结构等,出现上述任何一项,招单位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竞租人必须对造成招租单位的损失照价赔偿。竞租人应提前查看现场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场地出租,如原有的用电容量己不能满足经营需要需增加配电容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租人承担。

2招租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租人在竞租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物情况。招租方视为所有意向租人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出租标的现状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竞租人竞得该招租标的后,不得对竞租标的现状及周边情况提出任何异议。

3.竞租人须自行对拟竞租的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招租文件中的基本情况介绍仅供竞租人参考,项目的实际情况应以招单位实际交付的实物为准。竞租人应对是否竞租标的及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竞得该招租标的后,不得对竞租标的情况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风险提出任何异议。

4、租赁期间,出租场地的维修、保养、使用均由竞租人负责,并承担内部装修改造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五、招租基本事项:

1本次招租的招租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4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领取招租文件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为20244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招租文件的领取及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须于招租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到厦禾路923号梧村汽车站二楼厦门公交集团鹭驰交通有限公司综合办领取招文件并熟阅有关招租文件。

竞租人须于招租截止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缴交到招租方指定账户,否则竞租件无效

3、此次招租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相当于合同最后3个月租金标准,租金一季度一付。

4、若需了解招租具体事项者,请在招截止时间前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小姐   5775216    孙先生  5090282

 

 

 

 

 

202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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