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租信息-20200923
一、招租房产项目
二、招租方式:以上房产均按现状公开竞标。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不得将该房产自行转租、转让。
3、无论何种原因,与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特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经济或其他纠纷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或中标人中标后未履行中标合约规定的任何独立法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自然人(包括受委托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
四、投标基本事项:
1、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标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详见标书),中标后,招标人视所有投标人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出租标的物现状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中标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厦门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标文件(交易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2、本次房产招租的招租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上午10:00;意向承租者携带身份证提前前往以下地点报名,避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A栋15楼。
截止时间后报名将不被接受。
3、标书的购买及投标保证金:
意向投标人须于招租截止时间前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A栋15楼厦门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熟阅有关招租文件。
4、此次招标项目:采取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合同最后一期),租金每三个月一期。
5、若需了解房屋招租具体事项者,请在招标截止时间前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6251265
厦门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