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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开招租信息表(金湖路)

来源:厦门公交集团 发布时间:2023-11-22 11:30 浏览次数:1645次

一、招租房产项目

厦门公交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租服务机构)受房屋产权单位(招租方)授权委托拟对以下项目对外公开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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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方式:以上房产按现状公开竞租,采用多轮竞价、价高者得的竞价规则,其他具体房产招租信息及细则详见招租文件。

三、参与竞租与承租条件:

竞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含合作独立法人社团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竞得该招租标的承租人应严格遵守竞租时的承诺,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包、分包、部分分租)给第三方,不得以合作经营的名义变相转租、分租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租人不具备竞租资格,一经发现,我司有权取消其竞租资格、竞得资格,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1、承租厦门公交集团旗下房屋存在拖欠租金情况、租赁合同纠纷、参加竞租并竞得标的但不履行竞得合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受委托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竞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体系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竞租人,以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3、无论何种原因,与厦门公交集团(含系统内关联企业)有过或正涉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单位或个人。

4、若原租户有违约,欠租金等行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由其为负责人、经营者的个体户、以其为实际控制人的任何团体、组织机构均不得参与竞租。

四、招租标的说明

1、招租信息及细则详见招租文件,招租房产按现状招租,以上招租标的为简易装修或毛坯,招租服务机构按招租标的现状移交于竞得人。若竞得人随意更改招租房产用途,装修方案未经招租服务机构书面同意擅自施工,装修期间破坏招租房产外观及主体墙结构,出现上述任何一项招租服务机构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竞得人必须对造成招租服务机构的损失照价赔偿。竞租人应提前查看现场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2、招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竞租人在竞租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周边情况。招租方视为所有竞租人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招租标的现状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竞租人竞得后,竞得人不得对竞租的招租标的现状及周边情况提出任何异议。

3、竞租人须自行对拟竞租的招租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招租文件中的基本情况及图纸资料的介绍仅供竞租人参考,项目的实际情况应以招租服务机构实际交付的实物为准。竞租人应对是否竞租标的房产及承租标的房产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服务机构与招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竞得后,竞得人不得对竞租标的情况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风险提出任何异议。

4、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的缴交方式(押三付一:即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租金,同时租赁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最后一期三个月租金金额计算)。

5、以上标的租金不含物业费及其他费用,若该标的有物业管理方,承租人应另行与该物业管理方签订物业合同。以上标的承租人须另行支付招租服务机构1个月的成交标准月租金金额(非优惠期金额)作为招租服务费。

五、其他约定:

1.竞得人需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26号公交综合楼5楼经营发展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竞得人放弃并违约,招租服务机构将没收竞得人的全部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竞得人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需向招租服务机构缴足租赁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最后一期三个月租金金额计算)及第一期租金,否则我方将视同竞得人放弃该租赁标的租赁权,招租服务机构将没收竞得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

2.该租赁标的按现状移交,合同起租日期以租赁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租。

3.因竞得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招租方对竞得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且招租方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4.合同期满后,竞得人租赁范围内所有房产装修及附属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租赁期间,出租房产的维修、保养、使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内部装修改造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因经营项目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或以合作经营、转借等方式变相转租,不得以承租权、使用权与他人合作、联营、合伙、投资入股;经乙方书面申请且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转租第三人。

6.如竞得人需改变使用用途,应征得招租方同意,并获得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到房屋间隔、结构、水电管线移位等装修方案必须经招租方同意并将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招租方备案。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房屋。

六、招租基本事项:

1、线下竞租

本次房产招租报名及招租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招租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上午10:00。

2、网上竞租

本次房产招租报名及招租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竞租开始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10:00为自由竞价阶段,10:00-10:30为限时竞价阶段

竞租网址:https://172.19.0.122:8080/Modules/Platform/PlatformHome.aspx

前往以下地点报名及竞租文件的递交: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26号滨南公交综合楼5楼518室经营发展部。

截止时间后报名将不被接受。

3、招租文件的购买:意向竞租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征信证明(个人、公司、公司法人均须开具证明且必须为中国人民银行开具)于招租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26号滨南公交综合楼5楼厦门公交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购买招租文件并熟阅有关招租文件,具体招租事项以招租文件为准。

4、若需了解房屋招租具体事项者,请在招租截止时间前与招租服务机构联系。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2-6251265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厦门公交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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