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市集B区资产招租信息(场站公司)
招租人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市场服务分公司(以下称“招租人”)拟对 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69号凯旋市集B区 (以下称“房产项目”或“标的”)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房产项目招租资产数量为13间店铺,合计面积为414.6㎡。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一)报名承租人必须是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含合作独立法人社团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一经发现,我司有权取消其资格:
1.拖欠招租人或其关联企业(厦门公交集团所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未结清;近五年存在因拖欠租金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2.参加竞租并竞得标的但不履行竞得合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受委托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竞租。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https://credit.xm.gov.cn/)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竞租人,以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4.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受过重大行政处罚(金额200万元以上罚款)或刑事处罚。
5.与招租人或其关联企业存在诉讼/仲裁或执行纠纷。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承租。
(一)招租房产按现状招租,以上招租标的为简易装修或毛坯,招租服务机构按招租标的现状移交于承租人。若承租人随意更改招租房产用途,装修方案未经招租服务机构书面同意擅自施工,装修期间破坏招租房产外观及主体墙结构,出现上述任何一项招租服务机构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竞得人必须对造成招租服务机构的损失照价赔偿。竞租人应提前查看现场并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二)招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承租报名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周边情况。招租人视为所有报名人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招租标的现状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竞租人竞得后,承租人不得对招租标的现状及周边情况提出任何异议。
(三)承租报名人须自行对拟招租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招租文件中的基本情况及图纸资料的介绍仅供竞租人参考,项目的实际情况应以招租服务机构实际交付的实物为准。竞租人应对是否竞租标的房产及承租标的房产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服务机构与招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竞得后,承租人不得对竞租标的情况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风险提出任何异议。
(四)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的缴交方式:按“押一付三”的方式,即租金按季度支付,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
(五)以上标的租金不含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综合管理服务费(含物业管理费与卫生服务费)按月向承租人收取,承租人自用水费、自用电费按月据实结算,招租人代收水电费。租赁期间,若综合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标准调整,承租人应按调整后的费用标准缴交。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69号凯旋市集一层招商办公室;
(三)咨询联系:若需了解商铺招租具体事项者,可在招租截止时间前与招租服务机构联系。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92-5119929
工作日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5:00-17:30)
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市场服务分公司
2025年10月14日